2014.06.18 婦聯促訂燃氣安全標準
|近月本澳先後發生兩宗石油氣爆炸意外,疑與燃氣設備的質量和保養有關,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認為,事件敲響了本澳燃氣使用安全的警號,呼籲居民多留意燃氣設備的使用安全和保養維修;促請相關部門檢視現行的法律,制定統一燃氣設備的安全標準及規管氣體裝置技工。
黃潔貞表示,現時本澳居民使用的煮食爐具及熱水爐,一般以石油氣設備為主。然而,相關部門一直僅透過宣傳工作,提醒居民購買燃氣爐具時,應惠顧商譽良好的供應商,及不宜自行安裝,這容易使居民忽視了當中的危險。每當燃氣意外發生時,不單事發單位受到直接破壞,對鄰舍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亦構成嚴重威脅,當局有需要加強宣傳,提升居民對使用燃氣設備的安全意識。
香港自○三年已制訂了《氣體安全條例》,以法律形式規管燃氣爐具,要求在當地供應及安裝的住宅式燃氣爐具,須經監督實體的批准,並附有認可的氣體用具標誌,讓當地的燃氣爐具具有統一的安全標準及監測;更需要由受僱於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及領有適當級別的氣體裝置技工,才可親自進行氣體裝置工程。反觀,本澳在法規方面沒有類似的規範,無法做到有效預防的功能。
技工宜規管認證
黃潔貞呼籲居民應購買具安全標誌的燃氣爐具,並由具經驗的技工安裝,亦應適時檢查和維護燃氣爐具。同時,促請相關部門盡快制訂法規,提升本澳在燃氣爐具方面的安全,以及加強對氣體裝置技工的規管和相關認證工作。
(2014.06.18 澳門日報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