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7 婦聯籲政府津貼社區保姆

社工局周四與承辦社區保姆服務的街總、婦聯及明愛開會,當局透露現時只有10位義工符合資格。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婦聯目前只有1位義工符合資格,主要是宣傳及招聘時間較短,且社區保姆的家庭設施未必符合要求;黃潔貞建議當局提供津貼完善社區保姆家庭設施,考慮在社區設施開展服務,並適當放寬服務對象家庭收入條件,讓更多人受惠。

黃潔貞昨受訪時稱,社區保姆計劃將於八月推出,但當局在六月底才正式招開記者會公布計劃,令承辦機構在本月初才開始招募,至近日才有義工遞表,而在接獲的5個申請者中,暫時只有1位合符資格。

她稱,除了宣傳及招聘時間較短外,社區保姆的要求條件多,包括無刑事犯罪記錄、具小學或以上學歷、社區保姆自身與同住家人健康良好、有育兒經驗及喜愛幼兒、有愛心及責任感等。

服務地點主要在社區保姆家,黃潔貞認為,社區保姆能提供適合照顧幼兒的安全家居的要求較為困難,因部分家庭設施未必符合當局要求,她建議當局提供津貼完善社區保姆家庭設施,而設施可在該社區保姆離職後歸還承辦機構,可減少義工支出。

婦聯曾建議當局考慮在社區設施開展社區保姆服務,但當局解釋涉及牌照問題,如在社區設施開展等同再增加托兒所,但黃潔貞認為可參考香港在大型屋苑社區設施開展社區保姆的經驗。她又稱,在現時全民就業率高的情況下,難以找到相對應的勞動力願意投入服務。

社區保姆計劃服務對象為未滿4歲及尚未入學幼兒,其家庭須經評估確認未能照顧家中幼兒,而又沒有他人可提供協助,家庭每月總收入扣除住房開支後,等於或低於維生指數的兩倍(按家團成員人數計算),當局認為現時服務限制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尚算寬鬆,可涵蓋本澳大部分家庭。

黃潔貞認為,現時托位緊張推出的短期措施與收入掛鈎不太適宜,雖然政府解釋希望公帑投放予有需要的人士,但現時有查詢人士反映超出收入要求,認為門檻過高,故她希望當局適當放寬服務對象家庭收入條件,令更多人受惠的情況。

現時婦聯收到有入不到托兒所幼兒的家長、超過4歲幼兒的家長,甚至孕婦等十多位家長查詢計劃,反映家長對社區保姆計劃有一定需求,黃潔貞希望當局適時檢討及調整計劃,同時繼續增加托額去滿足適齡入托的需求,而作為承辦機構的婦聯會一邊開展計劃、一邊招募人手、一邊招收服務對象,加大宣傳力度,透過社區保姆計劃等從不同方法去解決托位不足的問題。

(2014.07.27 市民日報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