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 黃潔貞促提升食安檢測技術
|澳門論壇討論食品安全問題,居民對政府在食品檢測和通報的表現都不滿意。議員黃潔貞認為食安部門必須公開抽查食肆、食品的篩選標準,並質疑本澳使用的檢測標準是否與內地一致,檢測技術有待提升。律師何金明呼籲設立“食品走向的追蹤系統”,“唔使等企業公佈,因為已經自動追蹤到。”
關注兩地檢測標準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於黑沙環公園舉行,出席居民不但不滿當局在上海福喜問題食品輸澳事件上後知後覺,發佈遲緩;更質疑食安中心的專業性,“原來政府的檢驗檢疫係檢唔出問題”。
黃潔貞認為,現時發現食安問題的途徑非常“轉折”,“食安中心依靠外地通報,企業就依賴政府”。她以澳門停售“毒芽菜”為例,前一日仍歸咎供應商設備調整,翌日就歸因添加劑問題,究竟澳門和內地檢驗檢疫標準技術是否一致和可靠,值得思考。強調食安部門應公開篩選抽查對象的標準,是根據進貨量、食品類型?抑或想查就查,對麥當勞如此大的連鎖食肆,食安中心為何冇抽查?是否失責?理應交代。她並建議大型或連鎖食肆作為良心企業應自設化驗所,保證食材品質,“唔好全部旨意政府”。
食品安全管理學會理事長徐穗明表示,本澳應制訂一套標準的檢測指標,並將有關資訊透明化,向公衆介紹,對市民負責。對於食安中心人手只有七十人,他認為人手數量不是問題,質量更重要。
倡設食品追蹤系統
食品一旦出事,應從源頭求證,遺憾是次福喜食品輸澳,須等待使用者麥當勞確定才能確定產品去向。律師何金明呼籲設立“食品走向的追蹤系統”,為所有輸澳食品設電腦化追蹤,據悉現時入口商、批發商、運輸商、收貨商都有各自系統,但彼此不互聯,故無法操作。建議透過法律強制各環節經營者登錄產品訊息,一旦發現問題,“唔使等企業公佈,因為已經自動追蹤到。”食安事件的責任追討上,何金明認同有法可依,明知食品不適合食用仍故意售賣,可判五年徒刑;即使並非故意,現行法律亦會以過失處罰。對於部分居民“嫌麻煩懶得上訴”,他建議可藉由現時正在諮詢的消保法,引入經當事人允諾可由消委會介入代為申訴的條文。
黃潔貞則建議引入集體訴訟權,追討應有權益。
(2014.07.28 澳門日報 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