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0 黃潔貞就體育鍛煉質詢
|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教青局根據體發局二00五年和二0一0年的《市民體質監測報告》,認為澳門幼兒、兒童和青少年體質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故此,早在二0一0年與教育界取得共識,認為學生的體質是學習的基礎,充足的體育鍛煉是維持良好身體素質的重要保證;對於中學生而言,體育鍛煉不僅關係到他們的健康成長,還關係到他們進入社會後,能否成為一名健康公民。因此,當局在新「課框」中制定在下學年開始中小學校,都必須為學生安排每週不少於一百五十分鐘的體育運動時間,藉以改善報告指本澳兒童青少年在生理機能水平和身體素質等方面,出現日趨下降的現象。
不過,運動場地充足與否,是新「課框」能否真正落實的大前提。而在二0一0年澳門天主教學校聯會已經就實施課框的問題,向有關當局提出了「正規教育課程框架意見」指出「大部份學校又坐落於市區中,學校未必有足夠場地資源安排每班每周兩節體育課,現時有部份學校會借用政府公眾體育設施和場地進行體育課,如日後新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落實後,情況將可能更加嚴重。」,可見早有辦學團體在新「課框」未推出前,已經指出及擔憂本澳的場地,會否導致學校出現有法難依的情況。此外現時不少學校上課的時間,已經十分緊湊。在每日總課時不變的前提下,當局要求學校每天增加十五分鐘的運動時間,導致有部分學校只能以減少小息時間,以換取這十五分鐘的運動時間,變相剝削了學生放鬆休息的空間。
誠然,據了解教育暨青年局早前為配合新課框的實施,已作了多方面的配套工作,但近日新「課框」推出時,再有學校指出運動場地不足。當局則指出「學校扣除每周兩節共八十分鐘體育課時後,每天只需在課間做十五分鐘,如跳繩、踢毽或伸展操等佔地面積少的運動,經已滿足規定,而截至上學年,局方已資助二十一間學校在校內興建多元健體中心,同時支援學校增加運動空間。」。由此看來,當局相當了解現時有部分學校,的的確確未有足夠條件滿足新「課框」的要求。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建議其餘的學校每日進行約十五分鐘的「運動」,如眼操、跳繩、踢毽或伸展操等,縱然能滿足新「課框」的規定,但是否達到新「課框」原來增加體育運動時間,藉以改善本澳兒童青少年在生理機能水平和身體素質等日趨下降的現象的目的呢?
二、當局指已資助二十一間學校在校內興建健體中心,同時支援學校增加運動空間,並向學校借出轄下青年中心的設施進行體育鍛鍊。而當局可否確保這些措施能夠滿足學校的需要,特別是在裙樓裡的十七所學校,是否可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如果這些體育設施協調不了,當局會如何作出協助?
三、基於本澳合適的場地不足,各間學校所提供的體育設施非常有限,有學校反映提前一年仍無法預定場地舉辦運動會及無法預約借用場地進行體育堂。請問當局可否與體發局進行協調,以釋放更多體育設施予活動場地不足的學校?以至未來學校村的整體規劃上會否考慮預留地方建立運動場地?
(2014.08.10 華僑報 P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