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黃潔貞:盡速法改遏止性犯罪

立法議員黃潔貞對早前法改局建議「非禮罪」獨立立法表示認同,她認為社會訂立「非禮罪」的呼聲強烈,連檢察院、警方同時認為有其必要性。而現時面對難題是如何與現行《刑法典》的規定相協調,屬法律技術性問題較多,即使展開大規模公開諮詢,相信較難就技術問題搜集意見。她表示若要大規模諮詢,就應徹底檢視及修改現行《刑法典》中對性犯罪的規定,消除檢控當局因現時法制滯後,而面對的實際困難,加強對女性尊嚴的保護及遏止性犯罪。

黃潔貞指出,自從95年法律本地化時廢除了《刑法典》中的「非禮罪行」,至今本澳都沒有獨立的「非禮罪」。當婦女遭非禮時,警方多以屬公罪的「性脅迫」檢控,但定罪的要件是暴力脅迫等嚴重情節,檢察院與警方也有反映起訴和執法困難。

她指出侮辱與非禮及性騷擾在本質上,以至對社會的影響有很多不同之處,若繼續以侮辱罪處理非禮及性騷擾犯罪,往往難以有效保護該類案件受害人。加上當事人需以屬私罪的「侮辱罪」起訴,並要自行聘請律師,往往動搖了當事人起訴犯罪人的決心。用私罪追究「非禮罪」對受害人缺乏保障。

社會對為「非禮罪」立法的訴求一致,檢察院、警方也相繼指出有此必要,目前法改局面對的問題,主要是如何讓「非禮罪」與現行《刑法典》的規定相協調,即屬技術性層面問題,因此諮詢工作應向法律專業團體、檢察院、司法機關和警方等專業部門中展開較為合適。而且,進行大型公開諮詢需時,若按現時的計劃2015年展開諮詢,諮詢期3個月、再經半年修訂文本,粗略估計要一至兩年後都未必能立法,可能拖延立法時間。

鑑於各種性犯罪的形式多樣,對社會危害性大,她指出若進行諮詢,當局應擴大諮詢範圍,考慮全面檢討現行《刑法典》中對性犯罪規定的不足,正視目前部分性犯罪以半公罪檢控,立案困難及懲處較輕等原因,而造成近年性犯罪個案持續上升的情況。

因此,促請當局應全面推動有關方面的立法,盡快透過法改「填補法律缺口,維護女性尊嚴」,使得性犯罪行為可以得到有效遏止。

(2014.10.13 市民日報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