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堵截旅客身份來澳搵工 外僱法檢討明年交社協

外僱問題亂象叢生,在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中成質問對象。就當局承諾研究杜絕目前可以旅客身份來澳“搵工”的亂象,議員黃潔貞質詢一年過去,當局隻字不提。勞工局長黃志雄稱,局方正檢討“外僱法”,同時一併研究有關問題,爭取今年內或最遲明年首季交社協討論。被問及澳門有十多萬外僱,僱主仍話唔夠人,卻有外僱來澳後冇工開,當中原因何在?有否懲罰?會否被削外勞額?黃志雄無答案。

加職介所違規處罰

黃志雄表示,短期內會就修改“外僱法”及《勞動關係法》的框架方案交由社協討論,會處理以旅客身份留澳搵工問題,局方已與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人資辦多次溝通堵截方法。另修訂《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法案已交社協執委會向勞資代表介紹,亦要求勞資雙方明年一月底前交意見,同時向業界收集意見,也要在明年一月底前提交。制度建議引入就業輔導指導員、加大職介所違規的處罰,包括取消執照等。

議員李靜儀在另一份質詢中提出,多名建築外僱七月中獲准來澳,但遲遲未獲安排工作,亦無糧出或補償。雖然八月底有工開,但被要求簽多份勞動合約及聲明書,寫明自願不與僱主開始僱傭關係,同意並明白之前冇人工及補償,已向僱主追四十天人工。李靜儀質問政府情況是否違法?如何遏止剝削?今年十七宗建築外僱投訴停工個案如何查?有否處罰?如何糾正濫批外僱額問題?

出“藍卡”要畀人工

黃志雄表示,十七宗投訴停工個案、共涉七十一人,其中十六宗、六十五人歸檔,原因是十四宗雖證實有停工,但僱員已收回停工補償。法律重點是保障勞工權益,祇要僱主依法補償來糾正輕微違反,勞工局不會再罰。其餘兩宗存檔則因冇停工情況。另外一宗證實有停工,六涉案人中的三人已收回停工補償而取消投訴,其餘三人繼續投訴,有關僱主違反《勞動關係法》,正處筆錄階段,若僱主最終不理會,政府會處罰及通知人資辦等。

李靜儀對黃局回應未收貨,認為“畀錢算數”不應該。黃志雄補充說,出了“藍卡”即工作關係開始,僱主就要畀人工。但基於僱員原因無開工,如自願不開工,僱主可以不付人工,此不論本地或外地僱員均一樣,故勞工局冇為上述個案開卷宗。若在停工個案中,政府調查時發現有僱主用不盡外勞額或有大量停工,勞工局與人資辦及相關部門會溝通訊息和跟進。

其後議員吳國昌、關翠杏不滿勞工局回應無新意,追問上述個案除回收停工補償外,當局還做了甚麼?當中有否違法、取消外僱額等?要求政府公佈,否則無阻嚇作用。議員林香生、區錦新要求政府分析,為何市場稱人資緊要輸入更多外僱,卻有外僱冇工開?並要求政府公開近年裁減外僱額的數據,罰了多少人?惟政府基本無答過。

(2014.11.26 澳門日報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