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 三女議員促設男侍產假

丈夫作為家庭一分子,照顧分娩後的妻子理所當然,故不少已婚男士都需要向公司申請年假甚至無薪假期。有見及此,不少國家和地區早已立法規定企業需提供侍產假予員工。鄰埠香港亦在去年立法,今年實施三天有薪男士侍產假,但薪水打八折。本澳今年亦會討論修訂《勞動關係法》,男士侍產假將列入討論範圍。三位女議員一致認同需要盡快設立男士侍產假,並至少與公務員的五天有薪侍產假看齊。

婦聯副理事長、議員黃潔貞表示,婦聯自一一年起一直提倡家庭友善政策,透過三次問卷調查及綜合居民意見後,認為應按“先易後難”的原則,包括彈性上班時間、親職假等家庭友善政策中,總結出男士侍產假是必須爭取的第一步。婦聯亦發起過街頭簽名行動,為男士爭取五天有薪侍產假。定出五天的理據在於目前法律只規定初為人父的男士享有兩天合理缺勤,公務員則享有五天侍產假,調查亦顯示,達九成八的受訪者支持本澳實施五天有薪男士侍產假。另外,希望當局檢討《勞動關係法》時,一併考慮延長產假及餵哺母乳時間等。

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指出,香港已定下三天有薪男士侍產假,本澳亦應盡快引入制度。男士侍產假的價值在於丈夫可參與妻子生產後的復原過程,讓妻子得到照顧。至於侍產假的天數,李靜儀認為可交由社會討論,當然希望越長越好。但從住院、生產到出院的過程,三至五天是最基本指標,最好能與公務員的五天看齊。

民衆建澳聯盟副理事長、議員宋碧琪稱,台灣將侍產假稱為陪產假,最近將三天陪產假增加至五天,若將一星期兩天休息計算在內,就相等於一星期的陪產假;新加坡亦有一星期有薪侍產假。本澳現時僅兩天合理缺勤,“少得滯”,男士侍產假起碼要一星期。隨着經濟發展,本澳雙職家庭普遍,甚至不少家庭兩代都為雙職工,婦女生產後搵人照顧困難,故七天有薪侍產假最為合適。

(2015.01.21 澳門日報 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