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婦聯促早揭“高危”人群

日前,社工局檢討並公佈《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三個月來執行情況,然而在公佈後首日,社會再次出現長期受家暴傷害的個案,立法會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對不斷揭發家暴個案感到痛心。她促請政府持續展開預防及打擊家暴工作,及早發現受家暴困擾“高危”人群。

不少未知案例黃潔貞表示,“家暴法”生效後首三個月,社工局合共接獲四百七十宗通報個案,當中因為家庭糾紛及衝突所引起的家暴通報個案合共二百七十八宗,確定屬家暴有卅一宗個案,而當中有多少個案屬長期飽受家暴困擾而檢舉不得而知。

昨日警方拘捕嗜賭莊荷涉嫌多年虐待妻子,受虐者忍受家暴傷害長達九年,反映部分受虐者對於家庭問題仍抱較守舊觀念,認為“家醜不出外傳”或“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或者擔心家庭破裂,對子女造成不良身心影響,寧可忍受施虐者的暴力行為。這種典型的想法和心態,久而久之,令施虐者忽視家暴行為的嚴重性,令施虐行為越趨嚴重。

黃潔貞認為,隨著“家暴法”正式生效,旣能向社會大衆說明家暴“零容忍”對家庭及社會的重要性;亦對保護受虐者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大提升了受虐者求助的信心,更提高社會大眾對打擊家暴行為的關注。

啞忍助長施虐她強調,啞忍並非解決家暴問題的正確方法,隨著“家暴法”生效,過去對家暴的不正確觀念應當被摒棄。促請政府持續展開預防及打擊家暴的工作,強化社區宣傳教育工作,及早發現受家暴困擾“高危”人群;亦呼籲受虐者要正視家暴可能引至的後果,當面對家暴時應立即尋求適切協助及介入。

針對特徵預防她促請當局應該檢討通報個案,歸納出受家暴困擾“高危”人群特徵,例如居住地點、身份,針對性地投入社會資源展開社區預防工作,提供適切協助及介入手段。在社區支援方面,建議當局持續增加前線人員的支援及培訓,提升人員在處理家暴個案時的辨識、處理等能力,更要為未找到合適中長期居住或有其他生活困難的受虐者,提供適切的居住支援服務,有助受虐者重返社區,融入社會。

(2017.04.12 澳門日報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