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8 六十一家團違規失經屋買賣資格 黃潔貞促深入調查免不公

立法議員黃潔貞近日指房屋局“揭發”了六十一個家團因預約買受人、其配偶或家團成員在澳門持有居住用途的物業,已被解除或正進行解除買賣預約合同的法律程序。她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質詢,有否對被取消做契資格的個案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瞭解,並避免出現抵觸《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

做契需時家境起變

黃潔貞指房屋局在做契前會依法要求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遞交所需資料,包括婚姻狀況聲明書,並透過有關部門核實相關人士及其配偶在澳門持有物業的情況,以及逐一審查申請個案,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合理利用。雖然按照公平原則若申請家團真是有樓人士,房屋局經審查後決定解除經屋合同,做法合理,亦讓公眾清晰申請經屋必須遵守法律。但有關個案中是否會涉及因經屋做契時間過長,使部分居民家庭產生變化而失去資格?

她表示,過去已多次有議員指出因政府做契時間過長,部分居民因結婚、繼承住宅物業的部分業權等變化,而被房屋局取消做契資格的情況時有發生,雖然今次六十一個個案的詳情有多少是屬於上述的情況,社會大眾不得而知,但婚姻結合與生老病死屬正常的家庭現象,倘若因此失去居所,忽視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同時抵觸了《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

她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質詢,認為房屋局依現行法律施政雖然無可厚非,但有否對被取消做契資格的個案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瞭解,避免出現抵觸《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也避免申請人要四出求助,甚至要透過廉署或法院才能夠取回公道?對於現時或修法前出現的爭議,影響正常的家庭發展,當局有何措施應對?

穩定供應回應訴求

社會期待透過修法解決現行《經屋法》的不足,但房屋局僅在本屆立法會提出了修訂審查程序的相關提案。她質詢全面修訂《經屋法》的進展與方向;雖然當局現時已加快行政程序,縮短做契時間,卻沒有解決居民對經屋實際需求的核心問題,也無法回應本澳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當局如何有序及穩定推出經屋單位,回應居民的實際訴求及何時會重開經屋申請?

立法議員黃潔貞近日指房屋局“揭發”了六十一個家團因預約買受人、其配偶或家團成員在澳門持有居住用途的物業,已被解除或正進行解除買賣預約合同的法律程序。她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質詢,有否對被取消做契資格的個案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瞭解,並避免出現抵觸《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

做契需時家境起變

黃潔貞指房屋局在做契前會依法要求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遞交所需資料,包括婚姻狀況聲明書,並透過有關部門核實相關人士及其配偶在澳門持有物業的情況,以及逐一審查申請個案,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合理利用。雖然按照公平原則若申請家團真是有樓人士,房屋局經審查後決定解除經屋合同,做法合理,亦讓公眾清晰申請經屋必須遵守法律。但有關個案中是否會涉及因經屋做契時間過長,使部分居民家庭產生變化而失去資格?

她表示,過去已多次有議員指出因政府做契時間過長,部分居民因結婚、繼承住宅物業的部分業權等變化,而被房屋局取消做契資格的情況時有發生,雖然今次六十一個個案的詳情有多少是屬於上述的情況,社會大眾不得而知,但婚姻結合與生老病死屬正常的家庭現象,倘若因此失去居所,忽視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同時抵觸了《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

她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質詢,認為房屋局依現行法律施政雖然無可厚非,但有否對被取消做契資格的個案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瞭解,避免出現抵觸《家庭政策綱要法》的基本原則,也避免申請人要四出求助,甚至要透過廉署或法院才能夠取回公道?對於現時或修法前出現的爭議,影響正常的家庭發展,當局有何措施應對?

穩定供應回應訴求

社會期待透過修法解決現行《經屋法》的不足,但房屋局僅在本屆立法會提出了修訂審查程序的相關提案。她質詢全面修訂《經屋法》的進展與方向;雖然當局現時已加快行政程序,縮短做契時間,卻沒有解決居民對經屋實際需求的核心問題,也無法回應本澳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當局如何有序及穩定推出經屋單位,回應居民的實際訴求及何時會重開經屋申請?

(2017-4-8 澳門日報 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