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7 書面質詢—關注非法提供住宿行為的修法與執法情況

非法旅館問題困擾本澳居民甚久,不僅滋擾市民生活,影響旅遊城市形象,還會助長違法及犯罪活動 [1],過去已多次發生涉及非法旅館販毒、禁錮、賣淫及非法入境等案件,引起社會嘩然。隨著近期旅遊業復甦,特別是春節或勞動節等長假期,遊客數量上升,酒店房間供給緊拙,在住宿價格提高的情況下,非法旅館將更為猖獗,當局若不設法嚴加整治執法,恐對社會造成不良後果。

事實上,過去政府在處理非法旅館的問題上,一直被外界批評如無牙老虎,根據資料顯示,2015年共巡查1,118個單位,共封印153個,僅有一成違法者繳納罰款 [2];此外,亦有出現同一單位多次成為非法旅館的情況。種種事例,皆凸顯了現時的執法與執罰方式,對於遏止非法旅館的增加並無幫助。雖然,當局自2014年開始跟進檢討《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但時至今日仍未正式進入修法程序,令飽受非法旅館影響的市民甚為失望。

此外,非法旅館問題亦不斷漸趨向複雜化與網絡化,本澳一直有住宅單位登錄在國際住宿網站供旅客短期租住,現時從網站上可搜尋達二百多個單位,並有增加趨勢。過去旅遊局曾回應指網頁預訂住宿的情況可能觸犯《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但未能確定是否屬於非法旅館的情況 [3],亦未有對上述情況採取跟進措施,顯示現時執法上確實存在灰色地帶。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政府不支持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刑事訴訟要經過漫長的偵查時間,相比起行政處罰,所需的時間難以預計,更加起不了阻嚇作用 [4],但過去以行政手段的成效同樣受社會質疑,令非法旅館問題屢禁不止。當局在不傾向非法旅館刑事化的前提下,請問可否提出有效的方案解決非法旅館日益增加的問題?
  2. 當局曾表示2015年底已將修法的建議草案送交社文司,並將相關草案提交行政法務司,以展開中央立法統籌 [5],但至今已過一年有多,請問修法程序何時才能開展?面對現時無法對非法旅館進行有效處罰的情況,導致阻嚇和打擊力度不彰,請問當局未來在法律層面上,有何具體措施改善執法與執罰效率?
  3. 當局曾表示不能把非法提供住宿引伸至所有向非本澳居民提供住宿的情況一概而論 [6]。但現時國際住宿網站上確實存在供旅客短期租住的情況,當中提供的短期住宿大多屬於收費性質,亦非穩定的租賃關係,不屬於法律所指的例外情況。請問當局有否注意並對此作出深入瞭解,並進行巡查以作規管?

[1].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第1/V/2016號報告書,

http://www.al.gov.mo/relatorios/AAAP/AAAP-01-V-2016c.pdf

[2]. 同註1

[3]. 2014年10月11日,《旅局︰非法旅館中無Airbnb個案》,澳門日報,B10版。

[4]. 2017年1月20日,《非法旅館屢禁不止 處罰欠阻嚇 經營者難追究》,澳亞網新聞。

[5]. 同註1

[6]. 同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