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黃潔貞倡設查詢宣醫故法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將於周日生效,同時實施配套法規。立法會議員黃潔貞認為,政府在法律生效前短時間內公佈多項配套法規,社會大衆未必能即時清晰瞭解各法規。希望當局在法律及法規生效後,除了多舉辦講解會外,仍須持續向社會大衆加強宣傳,並建立查詢機制,協助業界及市民認識法律法規。

黃潔貞表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法律複雜且影響範圍廣。政府日前公佈法律中多項補充性行政法規,當中包括要求所有醫療提供者購買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設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及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由於《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規定,所有配套法規必須於法律生效日同時執行,有業界人士憂未必能短時間內配合法規,如購買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病歷的指引及通報機制等。建議當局在短期內成立專責小組跟進市民及業界查詢,持續提供協助和解說。

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屬新鮮事,政府應持續協調醫療業界與保險公司跟進購買保險,令業界適應及平穩過渡;持續聽取意見並適時檢討保額。另外,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成立亦是醫療事故法的關鍵,它的權威深受大衆關注。黃潔貞指出,現時醫鑑會的組成人員非為現職醫護人員,在公私人領域擔任專業技術職務至少十年,熟悉本澳醫療狀況及擁有豐富的經驗。期望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能獨立、專業及認真鑑定申請的醫療事件。另外,法案規定可邀請外地專家成立委員或就鑑定工作給予意見和提供協助,故期望委員會於短期內建立外地專家的邀請名單,為日後鑑定工作做好準備。

黃潔貞強調,醫療事故法旨在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方便醫患處理問題,改善醫患關係,建議政府做好普法工作,讓大衆清楚程序及權利,避免影響正常的醫療程序。用好醫療事故法,共同促進本澳醫療事業健康發展。

(2017-2-24 澳門日報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