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書面質詢—促立刻處理青洲安全隱患

本年十二月十一日青洲山廢舊車場發生火警,具有一百八十多年歷史的修道院險遭大火吞噬 [1],大火的發生揭示了廢車場的搬遷與否,不僅是牽涉文物與環境保護問題,亦關乎所有青洲居民的生命安全。

事實上,廢車場一直是青洲山的一顆計時炸彈,本身已存在高度危險性,廢車場中充斥著汽油、廢舊電池及車胎等易燃物料,加上鄰近燃料中途倉,倘若未來不幸再次發生類似事故,又或其他天災和人為破壞時,將難保文物、環境,甚至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此外,有市民反映青洲現時並未設置消防站,周邊的消防設施亦不足,青洲山周邊缺乏消防栓,在最近廢車場火警當中,消防員需從兩百米外駁喉灌救。

過去本人曾多次在議程前發言、質詢及於施政辯論期間提醒當局要注重青洲山的保育,以免遭受天災及人為破壞,豈料一語成讖。然而,文化局在早前施政辯論中當局已表示關注青洲廢車場的環境問題,但對涉及該區有關衛生、消防、環境等問題,文化局亦只能去函相關權限部門,請求協助改善現狀 [2];而消防局亦礙於現時《防火安全規章》下,只能通過書面通知工務局及發出准照的權限部門作處理 [3],到底相關部門最後如何跟進或處罰,外界亦不得而知。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最近青洲山廢車場失火事故中,消防部門需要從200米外駁喉灌救,反映現時青洲山上及山下的消防設備並不足夠。請問當局未來將如何改善該區的消防設備?
  2. 現時廢車場對青洲山來說是一顆計時炸彈,加上鄰近燃料中途倉,當發生重大的天災或人為破壞時,可能會導致無可挽回的後果。請問當局能否以公共安全為由,立即介入廢車場的清理工作?可否設定期間要求土地使用人處置有關廢車,避免這個隱患無了期地拖延?
  3. 《防火安全規章》的修法延宕多時未能完成,消防局發現問題只能勸籲而未有實質權限,需要通知其他部門跟進,行政程序費時失事,亦未必能有效解決問題。為此,請問當局何時才能完成修法工作,以強化消防部門的管理職權?而修法時會否針對不同的特定場所,設立專門性的規定或指引,以確保其消防安全?

[1]. 2016年12月12日,澳門日報,A06版,青洲山廢車場縱火焚五車

[2].2016年12月13日,澳門日報,B06版,文化局:密切關注青洲山情況

[3].2016年7月11日,澳門日報,A01版,防火修章如蝸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