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9 書面質詢—促加快公屋項目的發展進度

2014年政府規劃在路氹西側,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慕拉士發電廠,氹仔治安警海島警務廳,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和林茂塘A及F地段七幅土地興建4,600個公屋單位,但事隔兩年多仍未見有動工消息。現時本澳樓價依然高企,加上房價最近逐漸回溫,居民盼望公屋“上樓”,面對4,600個公屋單位“冇消息”、“冇進度”,又“冇時間表”,居民只能繼續望樓興嘆。

工務局在上半年回覆本人質詢時指出林塘A及F地段正進行圖則及施工計劃設計,預計今年第三季完成批核,隨後便可展開前期工程及招標工作;而祐漢原舊諮委、氹仔海島警務廳、電力公司及奧林匹克東面正進行清遷工作;另外,路氹西側正與承批人協調磋商 [1]。但最近在施政辯論中卻表示“由於不同公屋項目的設計、工程、程序的時間差不多一樣,希望先集中做好偉龍馬路和電廠較大的項目”[2],前後說法不一,令人質疑當局解決居民住屋問題的決心。

事實上,城規會發出規劃條件圖後,後續的設計、建造等工作當局可經招標後由判給公司進行,並非獨自完成,政府需要的是盡力做好招標與監督工作;同時,不少地段原本已完成規劃條件圖,進度比剛收回的偉龍馬路和仍未清遷的電廠地段更快,理應能夠同步進行發展,當局所謂“做大不做小”的理由並不合理。而過去當局曾指要先確定土地、規劃、設計及預售資料等,才能談重開,為了能夠早日重開經屋申請,當局應把已完成確定土地及規劃的項目,儘快推進到設計及預售階段,以符合重開經屋申請的條件。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當局在施政辯論中表示“由於不同公屋項目的設計、工程、程序的時間差不多一樣,希望先集中做好偉龍馬路和電廠較大的項目”。但事實上,根據當局過去的說法,林塘A及F地段和祐漢原舊諮委等部分土地早已完成規劃條件圖,正進行設計工作。對這類較為成熟的項目,當局會否加快完成設計及預售等工作,以及對七幅地訂出工作時間表,令經屋申請能短期內重開?
  2. 過去當局在回覆本人質詢時指出,林塘A及F地段正進行圖則及施工計劃設計,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完成批核,隨後便可展開前期工程及招標工作。第三季早已過去,2016年亦快將完結,請問現時圖則及施工計劃進度為何?
  3. 請問當局早前仍停留在磋商、待搬遷和正進行規劃圖的項目,現時的詳細情況為何?

[1]. 《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http://www.al.gov.mo/interpelacao/05/2016/16-0831c_16-0486.pdf

[2]. 2016年12月2日,《羅司︰寧先做規模大公屋》,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