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黃潔貞促增施政透明

建設“陽光政府”是政府提出的施政重點,但現時不少涉及公衆利益的資訊未公開。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本澳有必要盡快制訂相關措施,增加施政透明度的同時,亦能從市民回饋中完善公共政策水平。

市民回饋助施政

黃潔貞在書質中指出,現時政府衆多行政程序的實施、公共工程或各種政策調研上,都存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另外,部分行政機關亦常以機密為由拒絕公開資訊、數據及研究報告等,令公衆知情權受嚴重限制,難免令人產生猜疑,容易損害政府管治威信。施政報告提到“特區政府將逐步確立更科學、更公開、更民主的決策模式,以公共利益為大前提,實現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但現時種種情況,難以充分體現“更公開”的施政理念。公開政府資訊已成世界趨勢,鄰近地區亦早已制訂相關法規或指引,對於需要公開或豁免公開的文件或資訊類型均有清晰明細的規定,但本澳現時尚未有相關的明確指示,需盡快制訂相關措施,以便公衆瞭解政府資訊,監督政府,增加施政透明。同時,透過市民對政府資訊的回饋,有助完善公共政策的實施,提升政府管治威信。

公開資訊供監督

她促當局制訂政府開放各項資訊的指引或法規,規定政府應主動公開,或應居民要求提供公共行政部門的資料、文件及報告等,以落實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另外,因現時“行政程序法典”對政府資訊公開的豁免標準並不清晰,居民難以取得政府的施政具體資訊,要求當局提升公衆在公共決策及行政上的知情權,保障民衆監督政府的權利。

(2016.08.18 澳門日報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