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表示,“家暴法”生效前後,除會推行一系列宣傳推廣及人員培訓,還會在今年底開辦廿四小時“短期住宿服務計劃”,為遭遇家庭暴力的婦女/家庭提供低收費的短期住宿服務,讓婦女在真實的自主環境下學習生活自理,與人相處,從而檢視自身不足加以糾正,降低在沒有充足準備下作出選擇的風險。宿期因應情況而定,約十四天至三個月不等,最多可容納卅九人。
優化服務配套
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勵苑主任何歡顏分別表示,受虐婦女入住婦聯勵苑期間,在院舍的集體生活環境下,未必能如實反映其真實情況。社工在評估和檢視其自理能力,與人溝通相處等有機會出現差異;部分婦女在院舍期間表現穩定,一旦獨自應對新生活卻顯得無所適從,祇能重返施虐者身邊,不排除會遭受變本加厲的虐待。
婦聯早在○八年建議政府考慮為受虐婦女提供中途宿舍,多年爭取終落實有期,將於現有基礎上優化服務配套,承辦新的短期住宿服務院舍,幫助婦女從經驗中學習,更好地計劃未來的生活。
紓壓重建信心
該計劃主要服務婦聯勵苑受庇護服務對象、遭遇家暴後未有即時安全居所的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須具備合法澳門居留資格),又或準備重返社區生活的受虐婦女。主要提供過渡性支援,為遭遇家庭暴力的婦女/家庭提供低收費的短期住宿服務,紓緩壓力;應用復原模式,讓服務對象作多方面的嘗試和探索,透過實地處境學習,認識自我,重建信心;透過鄰舍共融,促進服務使用者勇於嘗試、參與和自決,在過程中獲得正面和成功的經驗。
另外,婦聯亦開展家事調解及心理支援服務,以預防家暴及處理家暴個案。
(2016.09.24 澳門日報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