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8 力報專欄—加強協作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

《家暴法》生效後,不少家暴個案相繼揭發,首月社工局已收到140宗個案,其中30宗疑涉及家暴,即平均每日有一宗懷疑家暴個案,說明社會上有很多家庭被暴力傷害,或因不同糾紛損害家人間的情感,影響家庭和諧;亦說明遏制及預防家暴立法的必要。日前,本澳首名因涉嫌違反《家暴法》被拘捕的嫌疑人,無視法庭禁止接觸妻子的強制措施,趁妻子返居所收拾物件,再次毆打妻子,並用生果刀指嚇妻子威脅同歸於盡。事件說明《家暴法》立法後,家庭暴力問題不會憑空消失。相反,政府和社會要處理更多問題,需各界一同面對。

據了解《家暴法》生效後,前線社工工作量上升,他們需輪班候命,當接到個案後,要陪事主到警局落口供、到醫院驗傷、調解、協助事主回住所收拾物品等。這些工作對支持受害人有直接幫助,但實際人力資源和職能上,當局未必能一直陪同受害人,建議社工局評估人手,未來可與社團民間機構協商,提供外展陪同服務,必要時更應多與警方合作。是次事件雖然嫌疑人與社工局已達成協議,亦知道法庭作出禁制令,仍明知故犯。反映嫌疑人的守法意識薄弱,視法律無物,莫視家暴危害,這與過去社會宣傳教育不足有關。同時,反映強制輔導施虐者的重要性,亦有助透過評估施虐者實質情況,為受虐者提供更準確協助;相關協作機制亦須了解前線是否掌握應對技巧,邊做邊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