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5 黃潔貞倡社局評估完善家暴法 疑犯明知故犯 再次施虐

“家暴法”生效後,施虐個案陸續浮出水面。司警前日公佈,有家暴疑犯無視法院禁制令,再次對妻子施虐。議員黃潔貞認為,社工局在跟進時須檢示評估再受虐風險從而提供陪同保護。同時,前線社工工作壓力頗大,局方應評估人手情況。

黃潔貞稱,據瞭解社工局在處理家暴個案時,社工會全程陪同事主,包括到警局落口供、到醫院驗傷、護送事主回住所取物品等。

是次事件或由於已與事發期相隔一段時間,而且法院已發出禁制令,在法律上事主得到保障。而疑犯明知故犯,亦令人有些防不勝防。相信疑犯的再犯行為,在日後審判時或會被加重刑罰。

冀採陪同保護措施

她認為,在人力資源上,社工局或未能做到一直陪同事主,但再處理有關問題時,須評估實質情況,若認為施虐者有可能再施暴又或情緒不穩,建議採取陪同保護措施。鼓勵受虐者主動提出自我保護措施要求,相信社工、庇護中心同事可以提供保護。

評估前線社工人手

“家暴法”生效至今不足三個月,揭發的家暴個案不少。黃潔貞指前線社工工作較辛苦,要二十四小時“揹機接call”,收到個案當日,亦要全程陪同調解、報警、驗傷等,壓力較大。社工局須評估人手是否足夠,能否提供陪同保護措施等。若人資未能配合,或可與社團民間機構協商提供外展陪同服務。另外,亦須瞭解前線是否已掌握接案應對技巧,“邊做邊檢討,有乜嘢存在不足,作出補救。

(2016.12.25澳門日報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