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表決聲明—黃潔貞對 《修改刑法典》之表決聲明

隨著社會的發展,本澳《刑法典》中關於侵犯性自由以及性自決罪的現行規定已不符合社會發展需要,因而社會一直要求政府儘快修法,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對婦幼權益的保障。因此,對於提案人建議增設“非禮罪”的提案,懲治非禮行為,阻嚇非禮行為發生的立法原意,本人表示支持。

而提案人在理由陳述中表示,指政府在「非禮」行為立法上一直延誤,及相信將陷入立法無期的困局,所以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啟動立法程序。但政府在11月25日公佈行政會完成了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章節的修改法案,其內容已經包含了本提案的內容,甚至對整個章節作出修訂,相關修法內容較提案人的提案完善、覆蓋面更大。為了立法的嚴謹性和節約性,以及完善地懲治及阻嚇性犯罪行為,全面及系統地回應社會訴求,盡快保障受害人及懲治行為人。加上提案人未能就本人之提問作出合理的回應,所以本人投下棄權票,並促請立法會盡快接受及送呈政府已提交的法案,盡快完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