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議程前發言—促優先興建較成熟公屋項目

近年本澳經濟放緩,但樓價和租金仍然高企,普遍居民都把“安居”的期望寄予特區政府的公屋政策之上。為了解決居民的住房需求,政府定出短中長期的公屋規劃。當中包括早在2014年規劃興建4,600個公屋單位,但事隔兩年多,至今仍未見有動工消息,其中能興建1,000個單位的奧林匹克綜合體旁土地仍然存在爭議;加上七幅地中有不少項目的土地狀況,一直停滯了在待清遷的階段,而涉及2000個單位的路氹西側土地甚至未有任何具體消息。各項目都因不同原因導致有地卻沒有動工日程,當局承諾的4,600個公屋單位恐怕短期內難以成事。

而本年度的運輸工務範疇施政辯論會議中,羅立文司長表示每一個公屋項目無論大小,工程設計所需的行政程序相差無幾,“做大好過做細”,會優先處理較多戶數的偉龍馬路和慕拉士舊電廠公屋項目  [1][2]。但對於司長的說法,本人並不認同,因過去政府曾表示重開經屋申請,要先確定土地、規劃、設計及預售資料等。而事實上從過去當局公佈的資料顯示,城規會已對部分地段發出規劃條件圖,加上後續的設計、建造等工作當局可經招標後由判給公司進行,如林塘A及F地段和祐漢原舊諮委等部分土地早已完成規劃條件圖,正進行設計工作。

為了能夠早日重開經屋申請,當局應把已完成確定土地及規劃的項目,儘快推進到設計及預售階段,以符合重開經屋申請的條件。因此,本人建議這類戶數單位較少但較為成熟的項目,當局應“揸”緊完成有關的工作,才可以有幾多推幾多,短期內重開經屋申請,儘快回應居民的住屋訴求。同時建議當局儘速制定4,600個單位的興建時間表,並提前對有關土地進行清遷工作,待完成有關設計和招標等工作後能立刻動工,加快興建進度,讓4,600個單位落實有期,公屋有序重開申請。

[1]. 2016年12月6日,澳門日報,A02版,羅司:明年底推數地競投

[2]. 2016年12月6日,市民日報,羅司:寧先做規模大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