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書面質詢—關注本澳《消保法》的立法進度
|本澳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於九月份公佈了《消費者委員會工作年報 二零一五年》,指出2015年有超過一千九百宗與消費權益爭議相關的個案,整體個案數字較去年增加約百分之六點五,涉及總金額超過四億兩千萬元 [1],反映本澳在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成效不佳,令消費爭議不斷,損害市民利益。雖然政府於2014年開始《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下稱《消保法》)諮詢,總結報告亦已經在2015年2月份公佈,但時至今日,立法工作仍一再拖延,令消費者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事實上,過去不少意見認為“消委會”是“冇牙老虎”,居民希望透過《消保法》的法律賦權,令其有權適度介入處理違法行為 [2],但《消保法》立法工作的延誤,造成“消委會”一直無法得到應有的權限處理有關問題;加上今年二月份當局在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指出,政府在參考鄰近地區的立法經驗後,對《消保法》的立法內容和方式作出了改變,決定把公平競爭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分開立法 [3]。既然政府已確定先就《消保法》進行立法,故有必要對社會有明確交代有關的進展及情況;而面對消費爭議上升,亦反映早日完成《消保法》修訂工作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當局在過去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指“公平競爭”的立法工作須審慎為之,但無法承諾何時能夠提交立法文本,並指會持續檢視本澳現有市場競爭制度的運作及有關情況,繼續聽取各利益持份者意見,及採取倘有之各種可行手段不斷優化市場 [4],完全沒有正面說明有何實際手段,處理現時懷疑“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的情況,顯示有關的立法工作遙遙無期。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消保法》是2016年施政年度的立法計劃之一,但至今仍舊沒有新的進展,請問目前《消保法》的立法進度為何?
- 請問當局能否具體說明,在現時“公平競爭”範疇立法前,有何實際手段處理“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避免在加強消委會的職能後,面對這些行為仍舊會束手無策?
- 在澳門這個自由經濟的市場,引入“公平競爭”範疇的法律是應當平衡各持份者的意見,更要防止過度過干預市場,但立法無期並不合理。請問當局能否為“公平競爭”範疇的立法訂定工作時候表,避免立法無期?
[1]. 2016年9月30日,《消費者投訴千九宗涉款四億》,澳門日報,A15版。
[2]. 2015年2月10日,《消委會冇牙老虎變球證》,澳門日報,A1版。
[3]. 經濟局︰《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書面質詢回覆》,
http://www.al.gov.mo/interpelacao/05/2016/16-0271c_16-0009.pdf
[4]. 同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