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黃潔貞冀新增十四日產假無薪改有薪

政府公佈將《勞動關係法》的其中七項優先修法,除了建議男士有薪侍產假以及解決疊假問題外,還將新增十四日無薪產假,以及勞資雙方協定下可將其中三日的強制假期調動,日內將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但議員黃潔貞認為產假應有薪兼要再延長,應先給社會討論,待有共識再交社協。

勞工局長黃志雄解釋優先修訂的七項內容,包括增設三至五日的男士有薪侍產假、新增十四日無薪產假、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的處理方式(即重疊時必須按強制假期處理,僱主另行安排僱員的周假)、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期的機制(勞資雙方可以協議將其中三日強制性假期調到其他公眾假期享受)、增加強制性假期的補償休假靈活性(安排補休的期限由一個月增至三個月),以及可選擇的補償制度(即強制性假期額外獲得的“兩工”可選擇用金錢補償或補休)。條文稍後將在社協執委會引介。

建議男侍產假先上

惟黃潔貞有不同見解,先送贈梁司四字箴言,希望修法“討論有期、修訂有期、落實有期”,問哪些是優先項目?有沒有一個完成時間表?又稱社會對十四日無薪產假無共識,女性認為應是“有薪”並延長。建議政府將有共識的男士侍產假及疊假“斬件”先上。

梁司回應稱,政府建議將社會比較關注的七項目先討論,如果“優先表中不斷增加優先,就變成冇優先”,以四字承諾“心中有期,行動有序”。

(2016.11.25 澳門日報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