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 家暴法助受虐者求助提高社會關注 婦聯:續宣傳家暴零容忍

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預防及打搫家庭暴力法》生效不足一個月,便出現首宗毆打妻子被捕的家暴個案,可見家暴法帶來正面影響,加強了受虐者求助的信心和提高了社會的關注。她重申,容忍並非解決家庭暴力的方法,應持續宣傳“家暴法”。

顧慮子女多啞忍

黃潔貞指出,婦聯屬下受虐婦女庇護中心——婦聯勵苑,過去十一年所庇護的受虐婦女中,有八成是首次求助,超過一半以上是忍受了五年以上的家庭暴力,當中約三成忍受超過十年或以上。求助婦女多是認為家庭破裂會對子女造成不良的身心影響,因此選擇忍受施虐者的暴力行為。

正如這次事件中的受害者,因顧慮小朋友而忍受了家暴長達十年,確是很普遍及典型的受虐者的想法和心態。事件中,施虐者的行為越趨嚴重,即使妻子報警,仍繼續跟蹤及傷害她。由此可見,容忍並非解決家庭暴力的方法。因此,應持續宣傳“家暴法”,推動社會關注及正視家暴的問題,釐清大眾對家暴的迷思。

撫平受虐者創傷

黃潔貞認為,透過今次事件,一方面有助提高尋求庇護者的信心,使那些不敢求助的受虐者,瞭解到“家暴法”對他們的保障及社會的支援,增加他們的求助動機,協助發掘社區其他隱性個案。另一方面,藉由個案的披露,更起到阻嚇施虐者作用,鼓勵正視個人及家庭問題,主動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減少暴力行為,達到最初立法的“預防家庭暴力行為”目的。

她強調,社會亦要關注和協助家庭暴力受害者撫平身心創傷,除了政府及社服機構的參與外,僱主、鄰里、朋友等的理解和支持亦不可缺少。祇有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士共同參與,始能構建一個完善的支援網絡,讓受虐者有足夠的信心走出家暴陰霾。

(2016.10.26 澳門日報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