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黃潔貞追問器官移植配套措施進度

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當局曾表示開展評估器官移植醫院的條件,建立登記輪候系統落實器官移植。但至今仍未公布相關措施。為此,她質詢當局現時各項相關工作的進度。

黃潔貞指本澳的器官捐贈制度延宕多時,雖然有關腦死亡的標準及判定指引於本年10月23日生效,但由於其他配套措施一直未能落實,預計在短期內仍無法開展本地器官捐贈及移植手術。儘管衛生局曾表示只先開展腎移植手術,但有關的籌備及未來如何部署卻未有所聞,令等待換腎的病人輪候無期。

另外,本澳人口數量有限,初期器官捐贈文化未普及,若尋找合適的器官存在一定困難,故未來可能需要鄰近地區的支援。如現時本澳居民可透過中國國家人體器官分配共享系統,登記配對以進行器官移植,倘若未來本澳的器捐制度落實後,器官移植手術便可在本澳進行,增加病患進行器官移植的機會。

倡設中港澳捐贈器官互通機制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1. 當局過去曾表示需要開展評估器官移植醫院的條件、建立登記輪候系統、修訂捐贈人紀錄卡法令及培訓本地醫護團隊等工作才可落實器官移植。但至今仍未有相關消息公布。請問當局現時以上各項的工作進度為何?
  2. 過去鄰近香港曾有人願意捐出器官,但沒有合適的病人,期後希望將器官轉往外地,但因香港沒有跨境的捐贈機制導致器官遭浪費。請問當局會否研究建立內地、香港及澳門移送捐贈器官的正式互通機制,增加病患器官配對的成功機率和減少捐贈器官的浪費?

(2016.11.02市民日報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