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 議程前發言—應正視深層次原因,避免誤判房屋政策

日前,房屋局公佈《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總結報告,透露政府會擱置「置安居」計劃,並改為進行“新類型公屋”的可行性研究。這一做法令社會質疑政府是否繼續拖延解決本澳存在已久的住屋問題及輕視“夾心階層” 的住屋需求。

當初提出「置安居」計劃諮詢的原意之一,是探討如何協助“夾心階層”解決住屋問題。從數據上看,2015年第一季住宅單位買賣有1,114個,總值60.9億元(較上一季下跌21.2%及29.0%),而同期本地就業居民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18,000元,若基於此並按二人家庭作粗略計算,本澳現時的「房價收入比」為12.7倍,與國際公認的合理範圍3或4-6倍比較起來,相距甚遠,證明現時“夾心階層”的住屋問題,仍然未解決。由此可見,現時本澳房價仍與居民收入嚴重脫節,如政府認為受某些市場現象所影響,樓市成交減少、居民在高樓價影響下選擇暫不置業,就等於本澳的房屋問題經已緩和,甚至輕視“夾心階層” 的住屋需求,恐怕這將造成房屋政策的誤判。

另外,在私樓價格仍然高企的影響下,居民無力負擔私樓,因此對公共屋房屋的需求只會繼續有增無減。現時除了已公佈的後萬九6300公屋儲備、調整新城填海A區的房屋規劃總量,將公屋數量大幅增至28,000個單位,以及在2015年施政報告宣佈調整五個地點的土地儲備,估計可建4,000多個公屋單位外,未見政府再有詳細交待後續新的公屋興建計劃;加上現時即將開展的“新類型公屋”可行性研究。若待上述這些計劃完成,仍需一定日子,可謂遠水不能救近火,恐怕居民仍要繼續“望樓興嘆”。

綜上所言,本澳住屋問題之所以持續困擾居民的深層次原因:正是由於本澳近年私樓價格持續高企,加上政府缺乏長遠的房屋政策,經屋供應量不足,使得居民在住屋需求上出現“恐慌性”心理。

因此,政府應儘早對未來本澳整體公屋規劃作出明確的表示,這一做法或有助增加居民在面對住屋問題時的信心。否則,在本澳房價與居民收入嚴重脫節及公屋興建無序的雙重影響下,勢將持續引起社會怨氣,房屋問題更會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定時炸彈。故特區政府必須儘快完成已公佈的各項公屋興建計劃、及早落實已延宕多年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並認真研究、儘快落實特首在今年3月提及的引入“新類型公屋”構想,展現特區政府落實「居有其所、安居樂業」施政方針的決心。